最不伤害孩子的离婚方式轮流抚养

时间:2024-04-29 07:18:16
最不伤害孩子的离婚方式轮流抚养

最不伤害孩子的离婚方式轮流抚养

最不伤害孩子的离婚方式轮流抚养,在现实生产中,离婚的是越来越普遍的现象了,离婚就涉及到孩子抚养的问题。其实家长离婚最痛苦的就是孩子,以下分享最不伤害孩子的离婚方式轮流抚养

  最不伤害孩子的离婚方式轮流抚养1

双方离婚后,在不影响孩子生活的情况下,可以协商轮流抚养。这个问题想必很多人都会有一个先入为主的答案:那就是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会判给单一一方,但实际上,在抚养权问题方面,双方是可以轮流或共同抚养孩子的双方离婚后,在不影响孩子生活的情况下,可以协商轮流抚养。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然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但是,在对孩子抚养权商议问题上,要本着是否有利于孩子的成长这一原则,切莫因为个人意愿,伤害了孩子的 内心。

离婚了可以“轮流抚养”孩子吗?

近年来,法院调解的离婚纠纷案件中,逐渐出现了一种新的抚养协议,夫妻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孩子,改变了传统的离婚后孩子只能归一方直接抚养的方式。通过轮流抚养,父母们都能在孩子成长历程中尽一份力,让孩子得到相对完整的亲情,减少离婚给孩子带来的伤害。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此处隐藏2356个字……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上是平均分配,但是双方如果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平均分配。最主要看双方是否是协商一致。

注意: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养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予以补偿。

(二)、关于共同债务的承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并且该法第十八条规定,婚前一方借款购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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