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怀孕可以休产假吗

时间:2024-04-29 21:22:14
未婚怀孕可以休产假吗

未婚怀孕可以休产假吗

未婚怀孕可以休产假吗,现在国家经济发展越来越好了,而国家的政策也是越来越仁道,在如今的开放社会,未婚生育也不是一件多新鲜的事。以下分享未婚怀孕可以休产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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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怀孕可以休产假。我国法律做出相关规定,在任何情况下,企业都必需要批准员工的产假,不论其婚姻状况或是否符合计划生育相关政策,只要有怀孕生产的事实发生,就算是未婚怀孕生育,也有权力休产假。而且在女性怀孕、生产、哺乳期间,企业以及工作单位不得降低工资标准或辞退。女性孕期还可购买生育保险,产假期间的工资以津贴形式由保险基金支付,对于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那么产假期间的工资就要由工作单位发放。

那么我国对批准产假的期限是怎么衡量的呢:

1、职工可在预产期的前15天开始休产假,一般情况下,产假是98天(包括双休日和法定假日);

2、生产过程中出现难产的情况下,产假可增加15天;

3、对怀孕双胞胎或者多胞胎的,每比单胎多生一个婴儿,就多享受15天的产假,多生多享;

4、女性怀孕流产的,怀孕4个月内流产,产假15天,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42天;

5、根据各地具体规定,对晚生晚育女性有增加产假的政策的,产假在基本标准上再增加30天。

《劳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 ……此处隐藏1506个字……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第8条 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4条规定: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3、补缴相应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法》第10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女职工因生育而享受产假待遇期间,其社会保险费仍然是要足额缴纳的。根据《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2004年8月30日修改 的有关规定,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在休产假时可以享受由社会保险机构支付的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而在此期间,单位只承担生育生活津贴不足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差额部分,并以生育生活津贴的形式发放,而不再另行支付产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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