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没有尽到孩子抚养义务
对方没有尽到孩子抚养义务,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是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经常是有争议的事情,对于抚养费是有抚养的义务的,那么,对方没有尽到孩子抚养义务怎么办?
对方没有尽到孩子抚养义务1女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可以要求给付抚养费。可以由子女或子女的父亲与其交涉解决,也可以诉讼解决,如果是诉讼解决,可以由子女的父亲作为其监护人代为委托律师提起诉讼,由父亲作为监护人以子女的名义提起诉讼。
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一)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子女
1、自己工资收入、教育程度优于对方的,可收集工资表、纳税证明、学位证书等证据;
2、子女随自己生活时间较长,或者由自己的父母照顾更多的,可以由居委会开具证明、邻居提供证人证言等予以证明;
3、自己居住环境优良、就学条件便利的,可提供相关证明;
4、自己的父母愿意帮助带孩子的,可收集父母的身体情况、自愿带孩子的意愿等相关证据;
5、自己工作表现、思想品质的单位证明;
6、子女在两周岁以下的,女方可以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
7、能够证明自身条件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其他证据。
(二)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
对方有以下情况,不利于子女成长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予以证明:
1、对方有婚外情的;
2、对方有不良嗜 ……此处隐藏882个字……时,孩子可以随父亲生活。
(1)母亲患病久治不愈的传染病、严重疾病,无法照顾孩子的、无法共同生过的
(2)有抚养权的母亲,但是却不履行、不尽抚养义务的母亲,父亲一方可以要求孩子随自己生活。
(3)其他原因、突发原因等孩子无法再和母亲生活的,可以随父亲生活。
3、协议后的孩子
经父母双方协议后的两周岁以下孩子随父亲生活,并对孩子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以准允。
4、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孩子
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孩子,父亲和母亲均要求随其生活的,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考虑:
(1)做了绝育手术的、丧失生育功能的一方。
(2)孩子随其生活的较长久的,改变生活环境会对孩子造成不利影响的。
(3)没有其他的孩子,而另一边却还有孩子的。
(4)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疾病、传染病,不利于孩子心身健康成长,不能和孩子一起生活的。
5、跟随家里老人生活的孩子
跟随家里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生活的孩子,可以根据生活的时间长短,并且有能力帮助孩子、照顾孩子的条件,这一方优先考虑。
6、十周岁以上的孩子
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不管是随母生活还是随父生活,都应该考虑孩子的意见。在双方都有利于保护孩子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可以协商轮流扶养孩子,可以准许。
7、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变更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可以进行变更,综合以上说明的事例情况,按照事情的原委进行孩子抚养权变更,可以协商变更,法院也可根据实际事实进行孩子抚养权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