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抚养费要求一次付清
离婚抚养费要求一次付清,离婚抚养权的相关问题,是每一对育有子女的离婚夫妻都要解决的一大问题,很多人想让对方一次性付清抚养费。为大家分享离婚抚养费要求一次付清。
离婚抚养费要求一次付清11、经济条件许可的,抚养费可以一次性给付;
2、不具备一次性给付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抚养费,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
抚养费的给付方式
在抚养费的数目确定后,涉及到一个如何履行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采用以下三种方式:
(一)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二)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
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如果上述理由发 ……此处隐藏1683个字……往父母任何一方明确提出超出协议或判决预计金额的合理要求。
3、抚养费给付的時间
3.1、未满十八岁的,至儿女成年人。假如儿女已满十六周岁、没满十八周岁、以已自身的劳动所得为保持衣食住行的关键来源于的,可给付至十六周岁;
3.2、在学校的,给付至初中毕业。
4、人民法院依据哪些规范确认抚养费
《最高法院有关人民检察院案件审理离婚纠纷解决子女抚养难题的多个具体意见》第7条要求:儿女抚育费的金额,可依据儿女的实际上必须、父母彼此的承担工作能力和本地的实际上衣食住行水准确认。有生活来源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全年收入的20-30%的占比给付。
承担2个左右儿女抚育费的,占比可适度提升,但一般不能超过月全年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生活来源的,抚育费的金额可根据当初全年收入或同业竞争年均收入,参考所述占比确认。有独特状况的,可适度提升或减少所述占比。
5、别的有关子女抚养费的相关法律法规
《婚姻法》中,有关儿女生活费用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防碍儿女在必需时往父母任何一方明确提出超出协议或判决预计金额的合理要求。
第38条:离婚之后,不立即养育儿女的父或母,有吊唁儿女的支配权,另一方有帮助的责任。行驶吊唁支配权的方法、時间由被告方协议;协议不了时,由人民检察院判决。父或母吊唁儿女,不利儿女身体健康的,由人民检察院依规中断吊唁的支配权;中断的理由消退后,理应修复吊唁的支配权。
第39条:离异时,夫妇的共同财产由彼此协议解决;协议不了时,由人民检察院依据资产的详细情况,照料儿女和女性利益的标准判决。